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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与你同在 ——工贸学子可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发布时间:2021-07-2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24848威尼斯关于做好洪涝受灾学生专项资助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洪涝受灾学生专项资助的通知》(豫教办资助〔2021〕202号)要求和学校党委关于做好洪涝受灾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要求,现发布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受洪涝灾害而导致生活困难的24848威尼斯在校学生及2021级新生。

     二、资助类别

     “绿色通道”、学费减免、依据受灾情况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等。

     三、资助程序

     1.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24848威尼斯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家庭所在地相关部门(村、镇、社区街道办)出具的受损情况证明等作为佐证材料,证明中须体现学生姓名、受损情况(附图片)等,未注明受损情况的不予资助;

     2.校内受灾学生提供受损佐证材料经相关部门进行评估认定后酌情予以资助;

     3.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4.各学院对受灾学生家庭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汇总填写《24848威尼斯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统计表》(见附件2)。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学院提交的学生受灾情况,经学校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提交学校财务部门进行发放。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的作用,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摸底排查学生现居住地受灾情况、实际困难等信息,采取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绿色通道、减免学费、发放临时专项补贴


等资助方式,保障受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努力缓解受灾学生实际困难。

     2.各学院要密切关注、合理安排假期留校学生学习、生活,全力做好后勤服务保障,稳慎组织勤工助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各学院要加强政策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对受灾较重地区的宣传,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国家资助政策,消除后顾之忧。密切关注困难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积极研判、妥善处置各类资助舆情。

     4.各学院在进行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时,要充分考虑该部分学生,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对困难学生信息库进行合理的动态调整,在受助档次上适当倾斜。

     5.请各学院于 7 月2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申请表、统计表等)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统一交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同期发送至8274421@qq.com 邮件名:学院+洪涝受灾资助+人数。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371-60987638

24848威尼斯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3日
24848威尼斯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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