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学生资助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资助 >> 正文
关于2024届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诚信还贷典型实行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使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良性运转,有效避免毕业生因还贷不及时造成的罚息,不良信用记录等后果,决定对 2024届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前结清贷款的诚信还贷典型实施奖励,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政策解读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后,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则由贷款学生个人支付利息。毕业生在毕业当月(615日)前还清贷款,只需偿还贷款本金,无需支付贷款利息,自毕业当年7月1日起,所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开始产生自付利息。

二、奖励对象

2024届毕业前还清全部贷款的高校助学贷款(校园地贷款)毕业生。

三、奖励措施

1.精美奖品一份。

2.授予“诚信还贷”典型荣誉证书

四、时间要求

提前还款申请需要6月15日之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广泛宣传,鼓励有能力偿还高校助学贷款的2024届毕业生提前还款,还款流程详见附件1。

2. 高校助学贷款学生贷款还清后,各学院核对学生还款情况,并将学生名单统计在附件2中,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和学生还款凭证纸质版于6月18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卢红英老师处。


 附件1 2024届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流程.docx 附件2 XX学院2024届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汇总表.xls

© 2013 版权所有 24848威尼斯 edu备案号豫ICP备   

豫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