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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中专生免学费和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范围。现就做好免学费和助学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免学费对象
免学费对象包括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
1、办理时间:
2013年9月15以前,提交以下材料
2、需要准备的材料:
A、城市户口的需提供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两级盖章的贫困证明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B、农村户口的需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C、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新生务必将上述材料提前准备好,入班后以系为单位统一申报。
3、免学费金额:文科1700元/年,理科1900元/年。
4、入学免学费流程:
A、新生报到后,先到交费处纳本学年的书本费及住宿费
B、9月15日以前,以班为单位把材料交给班主任统一申报
C、申报结束后,等待省资助中心审核批复。
D、审核通过的本学期免学费
E、审核不通过的于11月底到财务处交纳本学年学费
二、助学金对象
   A、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在校学生,符合国家助学金政策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中央和省财政按一、二年级在校学生(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15%的比例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B、我省2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所属的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具体国家连片特困地区,有以下几个县:光山县、新县、固始县、淮滨县、商城县、潢川县、新蔡县、兰考县、民权县、宁陵县、柘城县、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淮阳县、太康县
1、办理时间:
2013年10月15号以前,提交以下材料
2、需要准备的材料:
A、城市户口的需提供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两级盖章的贫困证明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B、农村户口的需村乡提供两级盖章的贫困证明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连片区只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C、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新生入班后,在班里统一接受班级评选15%的助学金名额,评选上的务必将上述材料提前准备好后以系为单位统一申报。
4、审核批复后,由省资助统一办理中专生助学金资助卡
3、助学金金额:每人1500元/年,以每月150元分10个月由省资助中心统一发放发放。
三、问题咨询
如有其他疑问,可登录/n/223_5580.html查看具体文件,拨打电话:0371-60987638咨询、或直接到学生资助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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